栗子坪彝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栗子坪彝族乡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村、驻乡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棉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石府办发„2011‟48号)文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继续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为契机,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各司其职,部门联动,群众参与”的管理机制,认真贯彻落实石棉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着力构建我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全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栗子坪彝族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乡长、乡安委会主任史呷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工业副书记、乡安委会副主任沙文忠、分管道路交通安全专武部长罗小康二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乡有关职能部门及乡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安监办,由乡安监办专职安全员李小康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各行政村庚即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安全站(点)”,拟任各村民兵连长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协管员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培训合格后由乡政府统一聘用。
三、组织保障
(未完,全文共1953字,当前显示587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