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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机构改革是税收征管改革的关键

我省地税系统从2003年10月开始进行了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其核心就是以信息化为依托,以一体化为基础,改革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技术含量之高都是前所未见的。这充分表明我省推行税收征管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到目前为止,全省统一的税收征管业务软件已经全部运行到位,基本覆盖了地税所有征管业务、覆盖了所有税种,并正在对征管信息软件进行完善、优化和功能扩展。如何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省地税税收征管改革,我认为应从改革我省地税机构入手。

一、机构改革是税收征管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现行地税机构设置不适应税收征管改革要求的问题

我省这次新一轮税收征管改革也包含了税务机构改革的内容,但只是局部的,只是建立和完善征收、管理、稽查机构之间的分工和职责明确等等,没有涉及整个税务机构的调整。从目前我市地税机构设置运行情况来看,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市、县两级机关职能部门设置过多。我市市局机关目前有14个职能部门,县局有8—9个职能部门。机关职能部门占全市地税机构的53%,机关人员占全市地税人员的28%。带来了以下问题:

1、增大了协调成本。职能部门过多,会增加部门之间的扯皮、推诿现象,领导协调起来比较困难。

3、给基层带来了更多的应付成本。每个职能部门都有一定的工作职责和业绩考核,为此每个职能部门会创造一些工作,如:上报报表、资料、总结,制定工作方案和制度,检查和考评等等。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

4、加大信息收集成本。部门分工过细,造成信息分散和信息孤立,难以全面、完整地反映各种征管信息,不利于进行决策分析和决策判断。

1、征管重点不明确。县城以上人均管户78户,人均年征税额354万元;农村人均管户31户,人均年征税额56万元。我省农村经济发展比较慢,规模也不大,基本上还是以第一产业为主导,再加上“三农”问题的存在,国家实施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宏观政策,此外,我省2005年7月份国税、地税部门都分别提高了个体户从事生产经营和劳务的起征点,农村个体纳税户大幅度减少,农村税收也不应该成为地税部门的管理重点。县城以上地区税源相对集中、税额较大的纳税户反而没有成为地税部门征管的重点。

2、征管成本比较高。大量的农村分局存在增大了地税部门的征管成本。一个农村分局全市平均有6-7个地税人员,一年征收成本为40万元左右(人头开支按平均每人3万元计算为20万元左右,网络租用费、办公费、运行费、固定资产折旧费等其他费用为20万元左右),而一个农村分局全年征收的税款全市平均是380万,征收成本率为10.5%,与一些发达国家0.5%~2%的征收成本率相比,应该说是比较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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