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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半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依法治理工作以来,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委召开的深入推进法治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工作计划及目标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开展了本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成立组织,明确职责
1、成立组织。根据连法治办[2006]4号《关于对县区法治建设工作进行检查的通知》精神,按照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县局依法治理领导小组,一把手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办公室主任、地籍科、财务科、规划科、宣教科、监察科、矿产科科长、执法大队队长为办公室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政工局长任主任,办公室主任任副主任,并专门设立了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2、建立制度,下发文件。我局起草下发了《东海县国土资源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方案》、《东海县国土资源局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计划》两份文件。建立完善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制定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及考核奖励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并将本次法治建设的组织机构、工作制度、目标任务、工作计划等内容制成牌匾上墙。
二、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推进实施“阳光工程”
1、局机关实行集体会办制度,根据工作需要,每周召开一次由局领导和各科室、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会办会,对土地登记发证、建设用地报批、规划的审核报批、采矿权发证、土地使用权招标挂牌拍卖出让、土地收购储备、土地执法监察案件查处等实行集体会办;并对会办结果进行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2、建立公开公平的用人机制,选拨任用干部时实行公推公选,公开竞争,经过考核、考试、政审、答辩、群众评议、筛选出人选,最后由局党组根据择优的原则集体讨论研究,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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