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定(委托)书》;2、《更换、增(减)、补营业证照申请表》;3、原《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所需资料因执照丢失、损毁申请补发执照:1、《指定(委托)书》;2、负责人签署的情况说明;3、公开发行的报纸上登载执照挂失作废声明的报样;4、《更换、增(减)、补营业证照申请表》。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法人注销登记所需资料与流程1、《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2、《指定(委托)书》;3、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股东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农村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合作股东大会决议;4、城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应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清算报告(农村……查看全文>>
本案是土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还是土地使用权纠纷[案情]原告黄裕昌诉称,2005年6月7日,作为农村集体土地发包方的被告启东市惠萍镇长兴村村民委员会,对原告承包土地进行调整,以原告女儿已出嫁,其户口不在本村为由,将原告承包土地中属于原告女儿的部分由被告调整给其他农户经营。被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为此起诉要求被告返还其1.03亩承包土地。被告启东市惠萍镇长兴村村民委员会辩称,其与原告之间的纠纷属于土地使用权纠纷,而不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故应当由政府予以处理,请求驳回原告的起诉。[裁判]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纠纷是土地使用权纠纷,应当由政府予以处理,而不……查看全文>>
什么是土地所有权——2010201154赵蕾土地所有权是人与人之间(例如个人之间或团体之间)的至于土地的一种关系,无论是法律上的概念还是习惯保有的概念。(为了方便,土地在这里也常常包括其它自然资源,例如水和树)。土地所有权是一种制度,即被社会所接受的常规行为。地权规则定义如何在社会内分配土地产权。他们定义如何授权去使用,控制,和交换土地,也规定与之相关的责任和限制。简而言之,土地占有制度决定谁能够使用何种资源,用多久以及何种条件下使用。土地所有权是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多尺度的,被带入社会,技术,经济,社会公共机构,法律和政治方面,虽然经常被忽视但是必须考虑的。土地占有关系在……查看全文>>
内容提要。本文从法律和实践等角度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虚置现象存在的原因。作者认为,我国现行法律虽然规定了农村土地三级"农民集体"所有,但却没有明确规定"农民集体"作为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构成要素和运行原则;没有明确产权代表和执行主体的界限和地位;没有解决"农民集体"与农民个人的利益关系。而在实践上,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基本权能已事实上由土地使用权所代替。这种权能替换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地位,使土地所有权高度弱化、使用权对所有权的分割程度很高。特别是国家对"农民集体"行使土地所有权超法律强制,使本来在法律上已虚拟化了的"农民集体"只能是有限的土地所有权人,国家才是农村土地的终极……查看全文>>
赢了网s.yingle.com遇到房屋土地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yingle.com(一)城市市区即建成区(非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建成区内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且不符合下述(四)所述情形的,其土地属于集体所有。城市建成区内应区分情况分别规定:在城市建成区内不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国家当然取得土地所有权;在城市建成区内存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只有符合下述(四)所述的情形,国家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否则,土地仍属集体所有。(二)农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国家依法没收、征收、征购、征用为国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没收是指解放初期对地主及官僚资本土地所有……查看全文>>
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123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二○○九年三月二十五日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办法为规范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范围内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评估行为,合理确定各类房屋的补偿价格,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房屋拆迁补偿总金额由房屋补偿金额、房屋装修补偿金额和附属物补偿金额等组成。二、房屋(含主房、附房)、庭院、道地的面积,按照被拆迁人的合法权属来源证明文件记载为准。权属来源证明文……查看全文>>
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来源:市政府办作者:编辑:吴华日期:2016-01-14点击率:75[我要打印][关闭]摘要:引题:关键字:安府办发〔2016〕1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2016年1月5日(此件公开发布)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维护被征收人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贵州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办……查看全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府办发〔2012〕117号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行政企事业单位:《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已经2012年7月14日市人民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一二年七月三十日六盘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查看全文>>
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顺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安顺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在安顺市西秀区、安顺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公平补偿、结果公开的原则。第四条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负责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查看全文>>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市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人员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城乡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湖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市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市区(含襄城区、樊城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范围内,进行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以下简称建筑物)补偿工作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收方是指征收集体所有土地上建筑物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单位。本办法所称被征收……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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