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卷烟打假破网工作如火如荼开展,尤其在涉烟网络案件的办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刑事案件管辖权之争。往往一些案件,当地烟草、公安机关联合组成的专案组在案件即将取得重大突破的时候,因为对部分犯罪嫌疑人不具备管辖权而不得不移交有管辖权的机关办理,而接受移交的办案机关因为信息不畅、重视不够等一系列原因。最终导致案件的深入侦破举步维艰,给打击制售假烟网络工作增添难度,形成瓶颈。笔者结合近年来接触的我市公安机关办理的几起涉烟案件,进行了一些深入思考。一、目前涉烟刑事犯罪案件的特点国家局、省局提出卷烟打假工作的重点是破获网络案件以来,全国各地陆续破获一些大、要案件,案件的显著特点是形成涉烟犯罪团伙,案值高、涉……查看全文>>
【导语】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优选10篇)由会员“刘益峰”整理投稿精心推荐,小编希望对你的学习工作能带来参考借鉴作用。【目录】篇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2: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3: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4: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5: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6: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7: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8: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9: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篇10:管辖权异议申请书【正文】篇1: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b市××有限公司地址:b市××区××大厦××号l法定代表人:f职务:经理申请人因××省a市××商店诉申请人××合同纠纷一案,向法院提出管辖异议。请求事项:将该案移送至b市××区人民法院审理。事实和理由:(应祥述事实与理……查看全文>>
申请人中国xxxxxx浙江省分公司,住所地杭州市xxxx坊xxx栋xxx楼。负责人。xxxx峰,职务总经理。申请事项。请求撤回对黄山市xxx区人民法院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书。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与xxxx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由贵院依法进行审理。诉讼中,申请人曾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申请人请求撤回该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管辖权异议申请书,请予以准许。此致黄山市xxxx人民法院申请人:申请日期|:离婚案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2)|返回目录申请人:张来,男,1974年2月1日生,汉族,住北京市石景山某地,电话:****……查看全文>>
摘要。美国法院的长臂管辖权经过在美国的发展最终确立为一项美国法院的管辖权依据,这种管辖权改变了传统属人管辖权的连接点,确立了以“最低限度联系”为标准的管辖依据,长臂管辖权在美国普遍运用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的管辖中,美国各州的立法以及联邦立法中对此做出了相应的规定。美国法院的长臂管辖权弥补了传统管辖权的不足,对丰富传统的属人管辖权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也在一定程度上也存在着不足。关键词:长臂管辖权、最低限度联系、正当程序条款abstract:long-armjurisdictionofamericancourtthroughalongtimedevelopmentandeventuallybecamet……查看全文>>
答辩状答辩人,男,汉族,1961年2月20日出生,籍贯惠安,自由职业,住厦门市莲前西路,公民身份号码。答辩人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如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2009年9月19日,答辩人委托朋友向被告购买厦门市金鸡亭2567号用地住宅楼东面a梯201室,双方口头约定购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25000元,未签订具体书面协议。2009年9月19日,答辩人即委托,通过厦门的银行,将首期购房款人民币50000元汇入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被告随即交付房屋以及钥匙。答辩人于次日入住该房屋,后答辩人要求与被告签订书面转让协议……查看全文>>
申请人:王立明,男,汉族,1963年1月10日生,住郑州市金水区未来路锦江国际花园15号楼2单元5层501室。申请事项:请求将该案移送到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管辖。事实及其理由:申请人与河南西子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因申请人与河南西子孚信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合作的事宜合同履行地和不动产所在地均在河南省获嘉县,本案应由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民法院管辖。因此,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请求贵院查清事实后将该案移送到河南省获嘉县人民法院管辖。此致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第二篇: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申请人:申请人因与某某纠纷一案……查看全文>>
申请人:张金堂,男,汉族,53岁,现住赤峰市松山区(新城)馨风雅居10号楼4单元302室被申请人:王庆瑞,男,汉族,43岁,现住林西县林西镇佳顺名苑小区申请人张金堂因与王庆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和理由:申请人于2014年5月15日收到贵院已受理王庆瑞诉申请人张金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赤峰市松山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首先,申请人张金堂在林西居住的房屋不是经常居住地。其次,申请人张金堂的经常居住地在赤峰市松山区(新城)馨风雅居10号楼4单元302室。我国《民事诉讼法……查看全文>>
申请人:xxx科技有限公司住所:西安市xxxxx号被申请人:xxx请求事项。请求依法将本案移送有管辖权的未央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事实与理由:贵院受理的xxx诉xxx科技有限公司劳动纠纷一案,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的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可知,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序,故此案应先进行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诉讼解决。综上所述,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请求依法将本……查看全文>>
申请人。葡萄石销售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松江区富荣经济园区内富汇路20号18栋502-2。申请人因陈小明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向贵院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事项:将本案移送至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进行审理。事实与理由:申请人于2013年11月20日收到贵院已受理陈小明诉申请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应诉通知书。现就管辖问题提出异议,申请人认为本案应由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管辖。理由如下:原告陈小明系诺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虽然在《设备购销合同》中只有陈小明本人的签名,但是其是签在法定代表人处,其本人并不是合同主体,合同主体应当是诺诺公司。这一事实也被新都法院(2013)新都民初字第2976号民事判决所……查看全文>>
致:上海市浦东新区劳动仲裁委员会本人是贵会受理的上海乐升软件有限公司诉李渊一案(浦劳仲(2009)办字第924号),被申诉人李渊。现就此案管辖权有关事宜提出如下异议:本人认为贵会于2009年1月24日受理的上海乐升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升公司”)诉李渊一案(浦劳仲(2009)办字第924号),与上海市长宁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的李渊诉乐升公司一案(案号:长劳仲(2008)办字第1817号)系存在管辖权异议。乐升公司与李渊的劳动争议案件已由上海市长宁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与2008年8月20日受理(案号:长劳仲(2008)办字第1817号)并于2008年12月04日下午3时进行预备庭审理。根据中华人民……查看全文>>
异议人:住所地:授权代表:联系电话:原告诉被告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中,被告现在答辩期内提出管辖权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原告被告和被告的住所地均在xxx。所以XXX市中级法院对于本案不享有管辖权,本案应由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鉴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贵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被告特依《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请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致1xxxxxx人民法院异议人:xxxxxxxxxxx年xx月xxx日2第二篇:管辖权异议书管辖权异议申请书异议申请人。李建斌,男……查看全文>>
但是我们发现,我国的民事诉讼法并没有赋予当事人完全的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对指定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权利就是其中的空白。学理上对有关指定管辖提出管辖异议的权利这一问题并没有给予充分的考虑,只是从法理学的角度对这一问题加以说明:从法理学的角度来说,在一部法律中,前后条文之间的相互约束关系有一种不均等性。这种不均等性主要体现为前面条文对后面条文不具有约束性,而后面条文对前面条文则具有约束性。我们知道,在我国的民事诉讼法中有关管辖权异议的条文是第38条,而指定管辖是在第39条中规定的。根据上面这一法理学观点,管辖权异议对指定管辖不具有约束力,所以对指定管辖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因此“一般认为,指定管辖……查看全文>>
李某与王某恋爱,李某计划与王某结婚,同时王某买房时,李某汇给王某100000元。后双方终止恋爱关系,李某以民间借贷的案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归还借款100000元。王某则认为是赠送。法院经开庭审理后,对李某进行了释明,李某变更案由为不当得利,法院重新指定了一个月的举证期限,王某在法院告知后15天内以自己的经常居住地不在该院管辖范围内为由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如何处理这个管辖权异议各个法官的意见也不一致:第一种意见。认为在答辩期内未提出,即丧失了提出异议的机会,现提出已超过期限,法院不予审查,告知即可。第二种意见。变更案由后即为一个新的案件,可以再提出管辖权异议,并进行审查,异议成立,裁定移送;异议不……查看全文>>
第一篇:(管辖权异议)上诉状管辖权异议上诉状上诉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被上诉人:住所地:法定代表人:上诉人因与被上诉人诉上诉人纠纷纠纷一案,不服法院号民事裁定书,特依法提起上诉。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号民事裁定。2、依法裁定将本案移送人民法院。事实与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因侵权的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上诉人在民事起诉状中主张上诉人住所地为:,但上诉人的实际住所地及办公地点所在地均为:,并且本案侵权……查看全文>>
沪高法[2007]69号市第一、第二中级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及所辖铁路运输法院,各区、县法院,本院有关业务庭:管辖权异议是民事诉讼法规定赋予被告的诉讼权利。由于相关法律、司法解释没有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程序、期限等问题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管辖权异议逐渐成为一些当事人用来拖延诉讼的手段。为有效制约滥用权利的现象,规范对管辖权异议案件的处理,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精神,提出以下意见。一、管辖权异议处理的程序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处理的总的原则是及时审查、及时裁定、及时移送。基层法院审查管辖权异议可适用简易程序。管辖权异议应当在答辩期内提出。如当事人逾期提出的,法院可按照有关职权审查的方式进行……查看全文>>
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管辖权异议的概念管辖权异议,学术界主要有三种定义。第一,是指在民事诉讼中,本诉被告对受诉法院对本案的管辖权提出的质疑;第二,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移送后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向受诉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和主张;第三,是指当事人提出的,认为受理案件的第一审法院对该案没有管辖权的意见或主张。这些定义争议的焦点在于对其主体、客体范围的界定上。笔者认为对管辖权异议的主体应采广义的概念,因为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设置,在于监督法院行使管辖权的职权行为……查看全文>>
管辖异议答辩状原告陈x诉广东xxx集团有限公司(被告一)、广东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被告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即(2013)湛吴法民一初字第xxx号案),现依法对被告一提出的管辖异议进行答辩,理由如下:一、本案中被告一与被告二于2005年10月21日、12月23日分别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向佛山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属于约定争议既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情形,属约定不明的情形,且也违反了合同纠纷“或仲裁或诉讼”的原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4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查看全文>>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建筑安装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被答辩人:××××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住所地:贵院受理的答辩人诉被答辩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被答辩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其提出的异议答辩如下:一、未经备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最高法院2005年1月1日起的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虽然只是为司法审判工程价款结算提供了法律依据,但需要……查看全文>>
答辩人,男,汉族,1961年2月20日出生,籍贯惠安,自由职业,住厦门市莲前西路,公民身份号码。答辩人与被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如下: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对本案依法享有管辖权。2009年9月19日,答辩人委托朋友向被告购买厦门市金鸡亭2567号用地住宅楼东面a梯201室,双方口头约定购房款总金额为人民币125000元,未签订具体书面协议。2009年9月19日,答辩人即委托,通过厦门的银行,将首期购房款人民币50000元汇入被告中国农业银行账户,被告随即交付房屋以及钥匙。答辩人于次日入住该房屋,后答辩人要求与被告签订书面转让协议,被告……查看全文>>
答辩人:洛阳市豪迈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洛阳市豪迈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诉洛阳市教育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曹智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因被告曹智敏提出管辖权异议,现答辩人针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提出答辩如下: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是本案有合法管辖权的法院。根据《合同法》第十六章第二百六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可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其纠纷案件的管辖,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第24条的规定,即:“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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