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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发表日期:2011-10-1209:48:00字体显示:大中小一、视力残疾标准(一)视力残疾的定义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低下并且不能矫正或视野缩小,以致影响其日常生活和社会参与。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二)视力残疾的分级类别级别最佳矫正视力盲一级无光感~<0.02;或视野半径<5度二级0.02~<0.05;或视野半径<10度低视力三级0.05~<0.1四级0.1~<0.3〔注〕1.盲或低视力均指双眼而言,若双眼视力不同,则以视力较好的一眼为准。如仅有单眼为盲或低视力,而另一眼的视力达到或优于0.3,则不属于视力残疾范畴。2.最佳矫正视力是指以适当镜片矫正所能达……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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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226号)《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省长吕祖善二○○六年十一月十六日浙江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军人抚恤优待制度,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军人的抚恤优待,应当遵照下列原则:(一)国家保障与社会优待相结合;(二)抚恤优待标准与当地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标准;(三)抚恤补助、社会优待与抚恤优待对象自身劳动收入及其他合法收入相结合,收入总和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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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决定。(2014年9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二、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残疾抚恤金由残疾军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计发:“(一)残疾军人退出现役的,自退出现役的次年一月起计发;“(二)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自作出评定残疾等级决定的下月起计发;“(三)调整残疾等级的,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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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经2010年12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赵克志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贵州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以下简称抚恤……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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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含由现役军官改任的文职干部),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按复员军人对待),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含失踪)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优抚对象,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保留军籍的军队离休干部按现役军人对待。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属”,指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的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出生自十八周岁期间,因丧失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其他亲属(或其他亲属以外的人员)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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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做好对军人的抚恤和优待工作,加强国防建设,根据国务院《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二条依照《条例》和本实施办法,享受抚恤和优待的对象(以下简称优抚对象)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第三条本实施办法所称的家属,是指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军人供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以及军人曾依靠其抚养连续七年以上、现在又必须依靠军人生活的其他亲属(以下简称抚养人)。抚养人须经乡(镇)人民政府证明或依法公证,县(含县级市,省辖市的区,下同……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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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的决定。(2014年9月25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对《江西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条,作为第八条。“现役军人死亡被批准为烈士的,依照《烈士褒扬条例》的规定发给烈士遗属烈士褒扬金。”二、将第十四条改为第十五条,修改为:“残疾抚恤金由残疾军人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下列规定计发:“(一)残疾军人退出现役的,自退出现役的次年一月起计发;“(二)补办评定残疾等级的,自作出评定残疾等级决定的下月起计发;“(三)调整残疾等级的,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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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含由现役军官改任的文职干部),革命伤残军人,复员军人(在乡的红军失散人员按复员军人对待),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含失踪)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统称优抚对象,依照《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享受抚恤和优待。保留军籍的军队离休干部按现役军人对待。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家属”,指按规定享受抚恤优待的军人的父母,配偶、子女;依靠军人生活的十八周岁以下的弟妹;军人出生自十八周岁期间,因丧失父母或父母无抚养能力,其他亲属(或其他亲属以外的人员)自……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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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0年12月31日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以下简称抚恤优待对象)的抚恤优待,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军……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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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已经2010年12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赵克志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以下简称抚恤优待对象)的抚恤优待,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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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已经2010年12月21日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赵克志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对军人的抚恤优待,维护抚恤优待对象的合法权益,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和现役军人家属等(以下简称抚恤优待对象)的抚恤优待,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各级……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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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中央军委法制局民政部总政治部—0—《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前言2004年8月1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签署命令,批准公布新修订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并于200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新•条例‣的公布与实施,是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是新时期优抚工作的法规依据。对于加强军队建设和巩固国防,增强军政、军民团结,保障军人和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为配合•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由参与•条例‣起草、审查的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共同编写•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一书。以释义的形式对•条例‣逐条做出符合立法本意的学理性解释,以便各级民政部……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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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将于2011年8月1日起执行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决定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作如下修改:一、将第八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一)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二)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三)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执行反恐怖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四)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试验死亡的;"(五)在执行外交任务或者国家派遣的对外援助、维持国际和平任务中牺牲的;"(六)……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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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撰写时间:2005/6/1411:23:00来源:4浏览量:364次(民[1989]优字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一九八八年七月十八日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进一步加强优抚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和社会化建设,我部受国务院委托,制定了《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七日关于贯彻执行《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一九八九年四月十七日)为了贯彻执行国务院1988年7月18日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迸一步做好军人抚恤优待工作,根据该条例第四十三条“本条例由民政部负责解释……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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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释义【条例章节】:第一章总则【条文释义】:一、第二条所称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人",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规定,正在服现役的军官(含由现役军官改任的文职干部)和士兵。保留军籍的军队离休干部按现役军人对待。"革命伤残军人",是指经规定的审批机关批准,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制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的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包括复员军人和退伍军人两部分人员。复员军人,是指1954年10月31日开始试行义务兵役制以前参加中国工农红军、东北抗日联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脱产游击队、八路军、新四军、解放军、中国人民志愿军等,持有复员、退伍军人证件或经组织批准复员的人员。在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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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律法网[www.xiexiebang.com](2004年8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令第413号公布根据2011年7月29日《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关于修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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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2号【发布日期】2009-01-16【生效日期】2009-03-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河北省人民政府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9〕第2号)《河北省实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办法》已经2009年1月14日省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3月1日起施行。省长胡春华二○○九年一月十六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第一条为保证国务院、中央军委《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贯彻实施,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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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235号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已经2011年10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8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林铎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供热管理,规范供热采暖行为,维护热用户、供热单位和热源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及其他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内从事供热规划、建设、生产、经营、管理的单位、个人和热用户,应当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热,是指由热源产生的蒸汽、热水通过管网为热用户提供生产采暖和生活采暖用热的行为。本办法所称热源单……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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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发布文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发布日期】2003-10-21【生效日期】2003-1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哈尔滨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哈尔滨市人民政府令第101号)《哈尔滨市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已经2003年10月20日市人民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3年12月1日起施行。。。市长石忠信。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内河管理,发挥其排水、除涝、行洪、蓄水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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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四川省【发布文号】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207号【发布日期】2007-01-09【生效日期】2007-02-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四川省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2007]第207号)《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省长:张中伟二○○七年一月九日四川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一条第一条为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和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奉献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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