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公共就业服务职责

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公共就业服务职责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平台就业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0‟37号)文件精神,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向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公共就业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行政村(居委会、社区)平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承担就业工作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一、负责组织开展就业法规政策的宣传和咨询

二、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

(一)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贵州省就业促进条例》、《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二)调查统计。按照《关于组织对全县人力资源状况进行调查统计的通知》(金人社字„2011‟8号)文件要求,建立健全详细到每位劳动者的人力资源信息数据库。

(三)动态管理:

1、将辖区内达到法定劳动年龄的新生劳动力信息新增录入,将超出法定劳动年龄人员、死亡人员和户籍迁出等城乡劳动力减少人员信息删除

2、了解辖区内人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的变化情况,重点掌握困难群体的就业、失业和需求信息,修改相关人员的就业、失业状态信息,调整人力资源数据库

3、每个季度末月16日前将更新后的《金沙县人力资源调查情况汇总表》(纸质资料和Excel电子文档)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局

三、负责审核、上报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相关资料,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一)办理依据。《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劳社厅发„2009‟14号)、《关于转发(黔人社厅发„2010‟66号)。

(二)概念:

1、就业人员。指具有劳动能力且在劳动年龄内(男16-60岁,女16-55岁),从事一定的社会经济活动,并取得合法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人员。其中,劳动报酬达到和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为充分就业;劳动时间少于法定工作时间,且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本人愿意从事更多工作的,为不充分就业。

2、失业人员。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目前无工作,并以某种方式正在寻找工作的人员。其中,虽然从事一定的社会劳动,但劳动报酬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视同失业。

3、就业愿望和劳动能力界定。拒绝就业服务三次以上、或拒绝推荐有效就业岗位三次以上的人员,视为无就业愿望;精神病、传染病、其他重症患者以及行为障碍人员,视为无劳动能力人员。

(三)《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是记载劳动者就业与失业状况、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等情况的基本载体,是劳动者按规定享受公共就业服务、相关就业扶持政策、申领失业保险金的重要凭证。《就业失业登记证》中的记载信息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劳动者可凭《就业失业登记证》跨地区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相关就业扶持政策。

1、就业登记

(1)本县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招用的依法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由用人单位在其就业之日起30日内到金

2沙县就业局填写《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及信息变更申请表》、《贵州省就业失业登记表》,并凭以下材料办理就业登记: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文本;②劳动者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③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本人姓名页);④大二寸近期同底免冠彩色照片二张;⑤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须提交其在本县城镇常住地的居(暂)住证明。


(未完,全文共7104字,当前显示1384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