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基层工商部门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的若干思考
镇海工商分局宣传贯彻落实
《浙江省实施办法》工作总结《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法》于2011年7月29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镇海工商分局根据区食安办、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认真开展了宣传贯彻落实《办法》的相关活动,现将总结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颁布施行的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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