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防护用品检查方案
一、重点检查范围
化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电子、水产、木材、石材等生产加工行业(个体工商户除外),以及《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规定中涉及的冷藏工、铸造工、油漆工等116个工种。
二、检查内容
(一)劳动防护用品采购、保管、发放、使用等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二)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情况;
(三)劳动防护用品投入情况;
(四)劳动防护有关知识培训记录情况;
(五)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情况;
(六)配发无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和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的情况;
(七)劳动防护用品备案情况。
三、检查步骤
本次专项检查,自2013年1月12日开始至3月25日结束,采取企业自查,监管部门抽查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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