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科、经济、金融类专业申请细节分析
保险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的学生具有较强的从事保险经营管理工作的能力,具有宽厚扎实的现代经济、金融、保险及精算理论基础。
开设课程:政治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货币银行学、财政学、国际金融、国际贸易、会计学、统计学、经济法、民法、国际商法、保险学原理、财产保险、人身保险、海上保险、再保险、责任和信用保险、社会保险、保险投资、保险会计、保险学原理和保险理论与实务专题、运筹学、利息理论、精算数学、生命表构造与设计、寿险精算实务、资产负债管理、损失分布、风险理论、人口理论、社会保险等。就业去向:该系毕业生的主要就业去向是政府机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投资、证券、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2003年毕业生考取研究生和出国深造占33.9%,其余就业于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的金融及企事业单位。
财务会计教育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富有时代特征和创新精神,具备经济、管理、法律和理财、金融等方面的相关知识,能在各类公司(企业)、会计师事务所、事业单位、政府机关及有关部门从事会计管理、审计实务及财务管理或金融管理等方面的实际工作以及善于实施素质教育的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应用型、复合通用型高级人才。培养规格: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会计、审计和工商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会计方法与技巧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问题的基本能力。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系统掌握管理学、经济学和会计、审计各方面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
2.具有较强的会计实务操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初步科研能力;
3.掌握会计电算化的技能,并熟练运用财务会计软件;
4.熟悉我国会计、金融、税收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及国际会计惯例;
5.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6.具有较强的数字运算能力,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
7.具有较强的创新开拓意识、组织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
8.熟练掌握一门外语,具有听、说、读、写、译的能力,计算机操作达到河北省一级水平。
学制与学位。本专业实行4学年的基本学制,并实行3-6年弹性学制。凡按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提前学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者,允许提前毕业(修业年限不得少于3年),或辅修第二专业。学生在符合有关规定的条件下,可延长在校学习期限,但不得超过两年延长期。对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学分并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管理学学士学位
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法律方向)
学位:经济学学士
学科:经济学、统计学
所属类别:经济学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的学生应较系统地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原理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掌握国际贸易的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了解当代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现状,熟悉通行的国际贸易规则和惯例,以及中国对外贸易的政策法规,了解主要国家与地区的社会经济情况,能在涉外经济贸易部门、外资企业及政府机构从事实际业务、管理、调研和宣传策划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要求。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国际经济、国际贸易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受到经济学、管理学的基本训练,具有理论分析和实务操作的基本能力。
专业能力:
1.掌握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基本理论和方法;
2.掌握西方经济学、国际经济学的理论和方法;
3.能运用计量、统计、会计方法进行分析和研究;
4.了解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其贸易政策;
5.了解中国的经济政策和法规;
6.了解国际经济学、国际贸易理论发展的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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