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法
西安经济适用房申请
根据《陕西省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实行)》对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程序的调整,西安市住房保障中心公布了我市保障性住房购买资格审核新的标准及程序。
申请条件:
1、本市城六区(新城区、莲湖区、碑林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或长安区非农业户口;
2、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8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含));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3年内无房屋赠与及转让行为的(房屋建筑面积超出市政府规定的相应标准);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或办公用房;
6、申请人离异,涉及房产处置且未再婚的,离异时间应满3年;
7、申请人年龄不得超过70周岁,单身应在30周岁以上(限价商品房在25周岁以上)。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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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