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处理与应对
**市人民检察院
处置信访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为了及时、稳妥、有效地处理可能发生的突发性事件,有效地化解矛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正常办公秩序,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处置信访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由检察长111任组长,副检察长2
22、3
33、4
44、政治处主任5
55、纪检组长66
6、反贪局副局长77
7、888任副组长,及各科、室、队负责人任小组成员。
(二)处置信访突发性事件领导小组职责。决定启动处置信访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指挥、协调、处置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和本院正常办公秩序;及时向上级或有关机关报告或通报突发性事件的有关情况;及时分析研究信访突发性事件的发生特点、规律和处置方法。
二、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患未然本院各部门及举报中心在工作中对可能矛盾激化,特别是可能引起大规模群体性信访的迹象,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及时消除诱发突发性事件的各种因素,同时及时与信访局等相关部门联系,了解掌握涉检信访案件,提前做好教育疏导工作。
(二)谁主管,谁负责对本院受理的涉检访、集体访1
等由本院控申科、首办责任部门负责予以妥善处理,不属本院受理的控申部门应积极做好教育疏导工作,及时联系责任单位负责处理。
(未完,全文共1681字,当前显示548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