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监察监管的意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群众环保意识的提高,因环境问题造成的纠纷和信访日益增多,少数乡镇厂群矛盾日趋激化,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给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有效化解环境风险,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环境监察监管提出如下意见:
一、增强监管意识。加强环境监管,是环保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环境监察人员的神圣使命和重要职责,也是市委、市政府对我们的殷切希望,更是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深切期盼。*的污染源能否监管到位,环境是否安全,不仅是对我们工作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检验,也直接关系到我市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社会的稳定和长治久安。因此,要求每一个中队都要从最近发生的小造纸污染反弹事件中吸取教训,以此为鉴,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到加强环境监管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真按照局领导的要求,把加强环境监管作为当前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坚决克服麻痹松懈、疏忽大意的思想,制定详实的计划,采取有力的措施,确保监管到位。
二、转变监管思路。环境监察的工作内容涉及“三查二调一收费”,排污收费、行政处罚仅仅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内容,今后应努力走出以罚代管、重费轻管的怪圈,走罚管并重、以管为主的轨道。近期,一是做好整治企业违法排污专项行动工作,首先要抓住废品市场取缔、脱水行业整治、第一批非法废油加工企业关闭等重点,做好列入今年专项行动整治企业督查,同时,结合对全市“十五小”企业关停取缔大检查,做好2005年以来泰州市和我市两级挂牌督办案件的“回头看”工作,逐家过堂,仔细复查,杜绝反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二是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是完成泰州市挂牌督办的4家水厂的综合整治工作,让人民群众喝上放心的水;三是做好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安全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四是做好群众反应强烈环境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特别是处理好兴环委[20*]1号列出的10个具体环境问题,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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