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健康教育指导意见
一、目的
为充分发挥健康教育在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提高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知识的普及率和知晓率,增强广大群众的防病意识,实现科学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目的,根据《国家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二、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部门配合、广泛参与,尊重科学、普及知识。
三、适用范围
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全省境内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常规状态和应急状态的卫生部门健康教育工作。
四、健康教育响应等级
根据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状况,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工作分为常规状态和应急状态。
(一)常规状态
本省未出现动物禽流感和(或)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时,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的常规状态。宣传内容主要为:
1、宣传普及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知识,包括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主要临床表现、传播途径和日常预防措施,提高公众防控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知识水平。
2、宣传倡导健康的生活方式。
3、引导群众及时报告不明原因家禽死亡疫情,不宰杀、不销售、不贩运、不加工、不食用病死家禽,并对病死家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4、告知群众出现可疑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症状时及时就医。
5、购买活禽或冷冻禽要查看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
(二)应急状态
应急状态分为Ⅰ级应急状态和Ⅱ级应急状态。
1、Ⅱ级应急状态
本省出现动物禽流感疫情,但尚未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的Ⅱ级应急状态。在常规状态宣传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宣传党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政策和措施。
(2)加强对禽类饲养、宰杀、加工、运输、销售等高暴露人员的宣传,引导他们采取正确的防护措施。
2、Ⅰ级应急状态
出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病例疫情时,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健康教育的Ⅰ级应急状态。在Ⅱ级应急状态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做好以下工作:
(1)对疫区群众进行宣传,确保不漏一人一户,使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知识家喻户晓。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相信科学,消除恐惧和恐慌心理,抵御迷信、邪教、邪说,维护社会稳定。
五、宣传对象及方式
宣传对象为所有公众,通过开办讲座,组织考试,张贴宣传画,发放宣传单、宣传折页、宣传手册,制作宣传板报等形式开展宣传。宣传工作要根据不同人群特点、不同疫情状态,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
1、禽类养殖人员及加工企业职工。与农业部门配合,定期进行禽流感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集中培训。
2、活禽经营市场贩卖、宰杀及加工人员。与工商部门配合,组织宣传、培训;通过活禽经营市场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监测工作,进行面对面的宣传等。
3、农村家庭主妇。与妇联配合,开展针对妇女同志的宣传教育;以村民小组为单位开展集中式宣传;通过乡村医生开展面对面宣传教育等。
4、学校师生。开设专题健康教育课程,举办专题讲座;制作宣传板报;开展专题知识竞赛、考试;编排文艺节目等。
5、医护人员。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专题讲座等。
6、就诊病人。在医院内相关科室、候诊厅、诊疗室和其它醒目地方张贴宣传材料,制作宣传专栏;由接诊医生进行面对面宣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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