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项目立项管理制度
科研项目立项管理规定
销售、生产、行管、财务系列、直属部门、子公司:
一、目的
科技项目立项制度是科研工作计划的重要形式,是鼓励支持科技创新,促进科技引领公司发展的的一项重要措施。为了正确把握科技计划发展方向,科学公正地遴选立项的项目,根据《科研中心管理管理规定》,特制定科技项目立项评估办法。
二、评估原则:
独立、客观、公正、科学,有利于促进生产、技术和研发、质量整体工作提升,保证项目的质量和水平。
项目评定由科技中心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评估。
三、项目评估程序
1、科研中心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查。
2、根据申报项目涉及领域组成相应的部门评审组对提交的项目进行项目评估。
3、汇总专家小组评估意见,形成公司级科研计划项目总体评估报告。
四、计划项目初审要求
1、评估前对项目进行初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取消其参加评估的资格:
2、申报材料不规范、材料不清楚的项目;
3、承担过科技计划项目,完成情况不好、低水平重复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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