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意见
为了推进我市新经济组织党的建设,促进新经济组织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共*市委关于加强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新经济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员选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党建工作指导员的条件
党建工作指导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中共正式党员;熟悉党务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有基层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经验和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有较好的群众基础,作风正派,清正廉洁;一般由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的村副职干部或机关干部担任。
二、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选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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