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领导干部助理制实施意见

为贯彻《公务员法》的有关要求,现结合我县实际,对实施领导干部助理制作如下规范:

一、性质界定

助理主要是指部、委、办、局、院、校、镇行政领导干部助理,是培养锻炼年轻干部的平台。担任助理的干部可参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参照领导干部考核要求进行考核,其原职级不变。

二、任职条件

1、拟任对象必须具备领导干部任职的基本条件;

2、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内,大学以上学历;

3、必须具备中层正职岗位两年以上的任职经历;


(未完,全文共636字,当前显示210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