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若干意见

选什么样的人,怎样选人,是党的建设的一个重大问题,它对于确保党的路线的贯彻执行具有关键意义,对干部队伍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中办印发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中办发〔2003〕17号)和中组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中组发〔2000〕19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指导思想。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机制为目标,紧紧围绕《干部任用条例》的贯彻执行,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

2、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主要任务一是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标准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坚持任人唯贤的干部路线,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能否坚持用《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全面、客观、准确地衡量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作风、领导能力和业务素质、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以及廉洁自律情况;能否严格把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任职资格标准。二是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严格执行推荐提名程序,能否严格履行干部考察程序,能否严格执行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制度。三是对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监督。主要是监督能否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不准”纪律,能否切实履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职责。

二、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和标准,牢牢把握正确的用人导向

3、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原则,确保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的六项原则,是党的干部路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集中体现,是党的干部工作的根本和灵魂。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从讲政治、讲党性的高度来准确地理解、把握和遵循,在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毫不动摇,确保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

4、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是衡量干部的基本标准和尺度。各级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必须按照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的要求,自觉坚持用人标准,确保党政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要进一步明确提拔任用相应职级领导干部的任职资格标准,县(市、区)委和市级机关部门党委(党组)提拔任用领导干部,除应符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任职条件和相关任职资格外,还应具备以下任职资格:提拔任用正科级领导干部的,应当在副科级领导岗位工作两年以上。提拔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的,应当具有三年以上工作经历;县(市、区)委提拔任用副科级领导干部的,任用人选一般还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的任职经历。

5、树立正确的用人观,正确执行党的干部政策。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和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干部,必须牢记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干部工作中,要坚持五湖四海,坚持公道正派,重德才、讲原则、看标准,确保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正确执行。

三、严格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的程序,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


(未完,全文共4887字,当前显示1455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