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州游牧民定居情况调研
汇报材料
泉吉乡人民政府
2011年3月15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根据会议安排,下面我就泉吉乡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情况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基本情况
全乡总面积1448平方公里,辖6个行政村(其中1个农业村),19个农牧业生产合作社(其中2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总人口1334户,5331人,劳力2560人,有藏、汉、蒙、回、土、东乡等6个民族,藏族占全乡人口总数的90%。全乡可利用草场185.9万亩,其中冬春草场84.42万亩,夏秋草场101.49万亩;农作物耕地2595亩,退耕还林还草1892亩。全乡经济以畜牧业为主,经营各类牲畜18.9万头(只、匹)。农牧民人均收入达6050.76元(其中,牧民人均收入达6521.63元;农民人均收入达3368.13元)。
二、定居点实施情况
2009年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186户,其中县城建设房6户,乡镇集中建设33户,国道315线建设旅游房10户,各村共散建游牧民定居房137户。
2010年共实施游牧民定居工程集中点3处,建设158户,其中,乡镇驻地海心山居(冶合茂村)63户、湖畔新居(切吉、宁夏、扎苏合村)50户、鸟岛新区(年乃索麻村)43户;散建2户。
三、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乡党委、政府成立了由乡政府乡长任组长,主管副乡长任副组长,乡财务、行政干部和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成员的泉吉乡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村也相应成立了村级游牧民定居工程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了人员到位,措施有力,责任到人,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无房户、危房户的核实登记做到有户籍证明,并经村民大会讨论,乡村两级游牧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对纳入集中点建设和自建户数进行了张榜公示。
(二)健全工作机制,全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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