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农村享受低保条件5篇
河北农村享受低保条件【希望及时修改标准,多照顾真正有困难的百姓
一、申请条件
1、持有河北农业户口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当年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700元/年);【这个标准有点过时了吧,汗,物价飞涨的今天700元还能干啥。所以没有关系的申请人经常被卡在这一条上】
3、对符合条件的“三无对象”实行全额救助,对有一定收入的贫困对象实行差额救助。
家庭成员包括下列人员:
(一)配偶;
(二)共同生活的子女;
(三)共同生活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
(四)与兄、姐共同生活的父母双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
(五)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无独立生活能力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六)民政部门根据本条原则和有关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实际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一)种植业、养殖业、手工业及其他生产性收入;
(二)批发零售贸易及餐饮业收入;
(三)社会服务业务、外出务工劳务收入;
(四)村(组)集体经济分配收入;
(五)因征地拆迁或其他原因所获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中,扣除房屋重建及简单装修费用支出、家庭当年非生活性必需费用支出(家庭成员当年因病住院的医疗费用支出、家庭成员当年大宗学杂费用支出等)之后的收入;
(六)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应当依法给付的赡养(抚养、抚养)费,但非共同生活的法定赡养(抚养、抚养)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所在地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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