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著作权的法律责任
企业著作权保护的法律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
(一)文字作品;
(二)口述作品;
(三)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四)美术、建筑作品;
(五)摄影作品;
(六)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七)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八)计算机软件;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相关案例】
原告甲公司是生产喂料和物料输送设备的企业,开发了失重喂料系统控制软件,并取得了著作权登记证书。被告乙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了上述软件并销售带有上述软件的产品。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在失重喂料控制软件的源程序经过鉴定对比,可以证实两者多次出现整段源程序相同,在关键变量、时间参数与数据寄存器基本相同,因而可以认定被告侵犯了涉案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据此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赔偿损失10万元,公开赔礼道歉等。
【案例评析】
该案涉及到计算机软件的著作权侵权纠纷,针对软件作品的特点,法院通过源程序对比鉴定的方式,准确认定的被告的侵权行为,并据此全部支持原告主张的包括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在内的诉讼请求,体现了法院对于计算机软件类著作权的司法保护力度。
【风险提示】
企业应根据作品的特点以及技术性质就著作权权利来源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成都精英律师团律师都燕果提示你从司法实践上来看,有关著作权方面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著作权侵权风险
著作权侵权是指权属清楚,只是受害人要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的诉讼。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是指《著作权法》第46条以及47条的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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