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意见
关于创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有关精神,不断加强对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律的探索,大力提高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努力培植和发挥典型示范、幅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县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经研究,县委决定创建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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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三个三分之一”的战略目标和把我县建设成昭通市次区域城市、川滇黔结合部新兴工业城市的总体目标,积极探索新时期市场经济条件下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入经济工作规律,不断总结基层党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经验,大力培育和推广基层党组织加强执政意识和执政能力建设的工作典型,以点带面,示范辐射,整体推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示范点安排
根据我县实际情况,县委决定创建个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乌峰镇西正街社区、乌峰镇文卫社区、乌峰镇旧府村、乌峰镇毡帽营村、中屯乡中屯村、泼机镇庙山村、黑树镇碗水村、母享镇湾沟村、坡头乡簸笠村街上村民小组、大湾镇玉田村、大湾镇龙塘村、板桥镇板桥村郑家湾村民小组、芒部镇三滴水村店子村民小组、木卓乡新桥村、罗坎镇凤翥村、碗厂乡庆坝村、花山乡放马坝村木板湾和半沟村民小组、牛场镇田坝村大地村民小组、五德镇鹿角村、坪上乡河坝村竹林村民小组。
三、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一)总体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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