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建筑工程标准设计招标文件(2018年版)》通知(闽建科[2018]24号)

福建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

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闽建建[2011]48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提高模板工程质量,确保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与安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1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安办[2011]9号)要求,结合近期督查发现的突出问题,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广使用扣件式和碗扣式钢管模板支架,淘汰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纠正模板支架直接利用钢管横杆和扣件传力的错误做法,严格控制木模板周转次数,提高模板工程质量,确保钢筋混凝土主体结构施工质量与安全。

二、整治对象、内容与措施

(一)整治对象

1、施工总承包企业、模板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及工程监理企业

2、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

(二)主要内容

木模板质量、模板支架、可调支托、立柱间距与步距、立柱接长、扫地杆与水平拉杆设置、剪刀撑设置、基土与支承垫板等。

(三)整治措施

1、禁止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全面推广应用扣件式和碗扣式钢管模板支架,禁止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设区市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2011年10月1日起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禁止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其他区域新开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自2012年1月1日起禁止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凡±0.000以上主体结构尚未施工的工程项目,禁止使用木立柱和门式钢管模板支架。


(未完,全文共2679字,当前显示729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