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
《长沙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7月实施骗补贴最高可罚4万
货补买房:面积最大120㎡不设下限
市民凭经适房货补凭证可购买一套120平方米的新房或二手房,住房面积户型不设下限。5月25日出台的《长沙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放宽的购房户型和面积规定。
长沙刘女士想申请一套廉租房,她打听到,申请廉租房户籍、收入、住房状况要经公安、民政、房产局等部门认定,正式申请也不再到社区,而是直接到区住房保障部门。
今日,长沙市住房保障局向记者证实,《长沙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审批管理办法》出台(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对申请经适房、廉租房的条件、流程、管理等作了详细的规定,新办法将于今年7月正式实施。
和老办法相比,新办法对申请对象的条件审查和申请审批流程要求更严。
条件审查:多部门联合认定
老办法。申请对象向户口所在社区提出申请,提交户籍状况、婚姻状况、家庭收入状况、家庭住房等证明材料。由社区进行初审、再经街道复审认定。
新办法。在提出正式申请前,先要向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申请家庭人口、户籍以及年龄状况证明;再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申请办理家庭住房状况证明;然后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办理收入证明,由民政部门审核出具收入证明;最后经民政部门审核婚姻状况。
申请审批:区住保局审核
老办法:廉租房:申请人直接到所在社区申请经社区初审认定并公示,再由社区所在街道复审实地调查,然后由区住房保障局审核审批,最后到市住房保障局备案。
经适房货补。申请人到社区申请公示、街道初审核实入户调查、区住房保障局复审、区政府审核、市住房保障局核准发证。
新办法:廉租房和经适房申请审批程序:申请人直接向区住房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区住房保障局审核,审核通过签订《长沙申请住房保障诚信承诺书》、区住房保障局将申请人情况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进行公示,公示完后报区政府核准,区住房保障局为审批对象建立档案;区政府核准,市住房保障部门审批发证,并在政务网上进行公示,发放货补资金时,对申请人头像、指纹、身份证进行认定。
条件认定:无房户认定更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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