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村镇环境卫生集中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村镇环境卫生集中创建活动的
实施方案
各支部、村委会,镇直、镇办各单位,各学区:
大力整治村容村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根据全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集中创建活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村镇环境卫生创建工作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以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和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质量为目的,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综合整治,建立健全村镇环境卫生管理规章制度,从解决农民最迫切、最受益的问题入手,把治理的重点放在治理村内道路不畅、排水不通、垃圾围村、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私拉乱接、乱搭乱建、人畜混居等突出问题上。通过村镇环境卫生集中创建,尽快改变脏、乱、散、差的落后面貌,努力建设一批生态良好、环境宜人、村容整洁、生活舒适的生态型村庄,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实现小康社会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集中整治范围、时间、重点
1、整治范围:全镇范围内各行政村、镇直单位、企业、学校
2、活动时间:集中整治35天(7月10日――8月15日)
3、创建重点。以净化镇域、村域环境,建立长效管理制度,解决脏、乱、散、差和私搭乱建、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以及垃圾围村现象为重点。
三、创建标准
(一)村级创建
村级创建包括全镇范围内所有行政村,根据各村基础条件的差异,通过创建应分别达到一类、二类、三类村标准。
1、一类村创建标准
净化。应达到“三有二无”,即有环卫队;有日常保洁运行机制,全天候无落地垃圾;有固定密闭的垃圾集中收集存放处;辖区地方道路两侧、村内大街小巷、空闲宅基地、公共活动场所无垃圾、杂物;无人畜混居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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