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等级评审工作情况报告0521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促进卫生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第四条医院鼓励研究、开发和应用新的医疗技术,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医疗技术;禁止使用已明显落后或不再适用、需要淘汰或技术性、安全性、有效性
第五条凡引进本院尚未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均应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医院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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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管理制度
第七条新医疗技术分为以下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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