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汇总
职业资格全国(省)统一鉴定申报条件汇总
发布时间:2014-03-0714:40
秘书
五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职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6、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7、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后,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秘书在标准中的相关专业是指。行政管理、工商管理、信息管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档案学、公共关系、英语等专业。
物业管理人员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3、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者。
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
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电子商务师
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
2具有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毕业证书。
3、经本职业电子商务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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