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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鉴定依据

法医鉴定你好,刀刺伤在四肢,若没有伤及大动脉(出现失血性休克抑制期)、主要神经(出现严重功能障碍)的情况下,按创口长度累计15cm或单独一处创10cm定轻伤,法医鉴定。你哥的情况是,刺伤致股神经部分断裂,是具有构成重伤的可能的。所以法医做出暂定轻伤的鉴定是正确的,因为神经损伤要以损伤后出现的功能障碍来定是否构成重伤,因各地的标准不一,我们浙江这边一般三个月是预测,若功能仍影响较大,需要再等三个月,以半年后损伤的恢复情况来定。做肌电图的目的,也是检验神经损伤恢复情况的一种手段,必须肌电图检查神经传导障碍(客观性强)再加上检验的功能障碍(主观性、伪装性强)达到法定的标准,才能定重伤。

申明一点,本人不是专家,而是专业法医一名。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

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0年4月2日法(司)发6号)

各盛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司法厅(局):

现将《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作为评定伤害他人身体造成伤关于鉴定标准,在法医检案中参照执行。在试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按系统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未完,全文共1826字,当前显示603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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