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总结
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政务公开预审制度
为了促使政务公开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按照盟委行署《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根据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实行政务公开预审程序的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做出如下规定:
一、成立阿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监督协调小组,小组组长由兼职领导、工作人员长以及离退休老干部、党员代表组成,负责对局政务公开内容的预审和监督检查工作。
二、预审的原则和要求:
l、必须有利于群众真正享有对行政事务、社会公共事务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参与权。
2、必须是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及执行情况。
3、必须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4、必须有利于方便群众、企业办事,方便群众监督。
5、必须是办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办事机构的办事依据、办事职责、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办事纪律必须公开。
三、自本规定实行之日起,凡是政务公开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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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首问责任制
一、群众咨询办事或来电来访,被询问的第一位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对来咨询办事或来访的群众,应以热情的态度认真接待,耐心听取群众的要求,弄清事情的前因后果,明确处理途径。
三、属于本岗位职责的事项,必须认真释疑解惑,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本岗位职责的事项,要负责安排到有关领导、有关部门和有关职能岗位,找到具体责任人交待办理,并搞好跟踪服务,直至问题解决。
四、接待过程中,不得使用“不知道”、“没办法”、“不归我管”等用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搪塞、推诿、“踢皮球”。
五、接到来电的第一位工作人员,除做好电话记录和提出拟办意见外,原则上与上述接待要求相同。
六、认真抓好首问责任制的落实、每季度作一次检查,检查结果列为年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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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时办结制
一、为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增强执行力和公信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盟委、行署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限时办结制是指行政机关按照规定的时间、程序和要求处理行政事项的制度。
三、限时办结遵循准时、规范、高效、负责、便民的原则,各科室必须认真对待和办理各种限时办结的行政事项。
四、在处理各项行政事务中,凡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有时限要求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
五、对没有时限要求的,要从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结。
六、对上级部门督办、交办的事项,要按照督办、交办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未明确时限要求的,要在收到督办、交办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办结的,应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汇报原因及说明办结时限。
七、违反本制度,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依照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追究当事人和科室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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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违规违纪责任追究制度
阿盟市场监督管理局把政务公开工作做为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一、主要领导对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负全责,因故造成班子成员及基层领导违纪的,视具体情况,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给予其党纪、政纪处分。
二、各科室负责人对本部门重大事项,尤其是行政审批事项,包括资质审查、证照办理、收费项目要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没有公开或公开不彻底的,予以警告。
三、一般工作人员在本人分管业务范围内要将办事程序、办事步骤和服务方式向群众公开,没做到的予以通报批评。
全体工作人员要按“十公开”的要求,将“首问负责制”、“首办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落到实处,否则将按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予以处罚。
举报电话:0483-835006
8、0483-(周书记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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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超越职责范围实施执法行为和行政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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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