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场坪镇中心校学习心得体会
寺坪镇小学校长履行职责督导
考核及其实施意见
为了深化干部任用和管理制度改革,推进校长任期责任制的全面落实,创新学校领导干部管理机制,力求客观、公正、公平考核学校校长。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校长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全镇各校校长。
二、考核内容。以《寺坪镇小学校长考核细则评分要点》为主要依据,重点考核校长任期内履职情况、工作业绩及其他情况。
三、考核原则:
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
2、统一规范,集中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3、突出重点,注重实绩原则。遵循学校管理规律、突出干部素质、班子建设、常规管理和工作实绩、学校安全等为重点,坚持以德、勤、能、绩作为评价校长的主要标准。
四、考核程序及办法:
1、校长自评。校长重点对《寺坪镇小学校长考核评分要点》逐项进行自评,并书面简要说明情况和理由。
2、考核组考核评分。考核组在个别走访、查阅资料、现场调查的基础上,参考校长自评分和平时检查记录情况对照《寺坪镇小学校长考核细则评分要点》逐项考核评分。
3、加分项目:
(1)、对个人或学校当年获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教育科研机构的奖励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2)在教育改革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的实行奖励加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4、评定考核格次,根据考核得分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格次。总分100分,85分以上为优秀,60—84分为合格,59分一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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