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三乱
为严肃纪律,依法治校,教育全体学生遵纪守法,加大治校力度,推进我校整治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我校教育改革和教育质量的全面提高,再塑教育的良好形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制定此责任状:
一、严禁教师违反上级规定,以各种名义乱收费。
二、严禁教师违反上级规定,组织学生的办班补课现象发生。
三、严禁教师向学生推荐辅导教材及课后练习等书籍。
四、严禁教师参与校外组织的办班及补课行为。
五、严禁教师为办学单位或个人提供办学场所及生源。
六、对参与办班补课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对性质严重的教师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凡是与三乱现象有关的教师,一经发现核实,视其情节进行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记过处分、不评优、不晋级等处理。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教师,对触犯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校长(签字):王德华
教师(签字):xxx
丰山中心小学2012年3月1日
学校“三乱”治理责任状三家子中心校二部2011年3月
为树立良好的教育形象,修炼师德,加强行风建设,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使“三乱”现象得到有效控制,根据县教育局会议精神及我校实际特制订《中心校一部“三乱”专项治理责任状》。学校同各位教师签定责任状,每位教师要严格执行下列有关规定:
一、不在校内、外任何地点、任何时间以任何形式给学生有偿补课,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社会上各种家教补习班。
二、不为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提供场所和生源,不接受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邀请为其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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