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服务总结
为企业服务年活动
工作简报
第10期
天桥区“为企业服务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7月20日
编者按。天桥区法院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部署安排,用真心、动真情,扎扎实实为企业排忧解难,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服务抓住了根本,取得了实效。现将天桥法院在开展“为企业服务年”活动中的相关情况在本期简报中刊登,供领导和同志们参阅。
天桥法院“为企业服务年”
活动开展情况
天桥法院积极响应、扎实开展“为企业服务年”活动,深入企业开展服务,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自4月份至今,共走访企业64户,审结各类商事纠纷案件2045件,标的额35543.99万元。
一、思想重视,积极响应,加强组织领导
区法院成立了以李明东院长为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发实施方案,出台了《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十项措施》,“十项”措施得到了区委、市法院的肯定。通过全面发动,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在当前金融危机形势下开展为企业服务年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了服务经济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领导带头,全院行动,深入企业服务
1、领导带头走访。济南药业集团是李明东院长的联系点。3月31日、6月23日,李院长两次到济南药业集团公司走访调研。在调研中,李院长提出服务企业要“三多一不”,即:多深入企业、多了解沟通、多提供服务、不给企业添乱,实实在在地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为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济南某药厂诉药业集团“宏济堂”商标侵权案,区法院本着维护企业合法利益的原则,予以妥善解决。
2、对辖区的纳税大户重点服务,务求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济锅集团是我区的纳税大户,在开展“为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区法院分管院长、审判人员多次到该公司走访、开展法律咨询,帮助该公司妥善处理了多起案件。鞍山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鞍钢)与济南锅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锅)都是国有大型企业,双方有着二十多年的合作历史。今年初,鞍钢集团起诉济锅集团,追讨欠款80多万元。如果机械执法,靠强制措施解决问题,今后双方很难再继续合作。审判人员从法律社会以及当事人
长远利益的角度,制定审理方案,最终使双方握手言和。济锅集团董事长吴建勋专门署名给区法院送来感谢信。
3、妥善处理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上半年,区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纠纷案395件,同比增长85%,列全市法院之首。大量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和妥善处理,化解了辖区经济发展的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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