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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稳定民族团结心得[五篇材料]

增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铁的事实证明,发生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的“7〃5”事件,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以热比娅为首的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一起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历史昭示我们,只有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才能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只有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才能为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提供坚实基础。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我们必须旗帜鲜明地坚持民族团结,反对民族分裂,共同维护好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

一、“7·5”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严重暴力犯罪

2009年7月5日20时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发生一起打砸抢烧严重暴力犯罪事件(以下简称“‘7·5’事件”)。这起事件是新中国成立60年来在新疆发生的性质最恶劣、死伤人数最多、财产损失最严重的暴力犯罪事件。根据自治区政府对外公布的数字,在这次事件中,共有197人死亡(其中绝大多数是无辜群众),1700多人受伤,633户共计2.13万平方米房屋受损,331家店铺和627辆汽车被烧、被砸,许多市政、电力、交通等公共设施遭到严重破坏。

事实证明,乌鲁木齐‘7·5’事件既不是民族问题,也不是宗教问题,而是由境内外“三股势力”精心策划和组织的严重暴力犯罪事件。其目的就是要挑起事端,破坏安定团结的社会局面,策动民族分裂。

其目的就是破坏各民族之间的和睦团结,破坏新疆欣欣向荣的经济发展和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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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

事件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及时作出决策部署,为尽快平息事态、维护新疆稳定指明了方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军队和武警部队,认真贯彻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态度坚决,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果断地平息了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这充分体现了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得到了各族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目前,新疆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生产生活秩序逐步恢复正常。

(一)事发突然

1.明处闹事,暗处施暴;五十处余场所,集中“爆发”。7月5日下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首府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上,成群的鸽子不时从人们头顶飞过,一些外地游客在广场中央的“新疆和平解放纪念碑”下拍照留念。享受周末时光的人们没有意识到,一场灾难正迅速向他们袭来。

18时许,一些人开始向人民广场聚集。他们当中有人不停地用手机打电话、发短信;还有人高喊口号,吸引人群围观。广场上,人越聚越多。

20时左右,自治区公安厅指挥中心得到的信息显示,有暴徒在乌鲁木齐市城南的二道桥一带实施小范围打砸抢烧。这一带街面秩序大乱,商店纷纷关门,无辜群众四散奔逃。在国际大巴扎附近的立交桥下,出现无辜群众的尸体。紧接着,暴徒开始打砸焚烧警车,掀翻交通护栏,打砸路上行驶的公交车、小轿车及路旁的商店,殴打无辜群众。凶恶的暴徒一路走,一路打砸抢烧,越来越多的店铺、汽车、公共设施受到损毁,街上受伤的无辜群众越来越多。

几乎在同一时间,在人民广场上聚集的人群开始经中山路、小西门、大西门往西走,然后转至新华南路向南走到龙泉街路口,挑头闹事者一边指挥行进路线,一边煽动周围不明真相的人加入。龙泉街是连接新华南路通往二道桥一带的重要通道。在龙泉街路口,数十名暴徒先将执勤的警车砸毁,随后将之焚烧。20时40分左右,聚集的人群继续往南走到新华南路与天池路相交的丁字路口。大约200人从天池路口冲出来,手持长短粗细差不多的棍棒,迅速加入到暴徒队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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