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心得体会
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
学习体会
(庆符镇——黄兵)
近日,我镇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进行了深入学习研究,我认为,《责任追究办法》等四项监督制度是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供了有力的制度化武器,要不折不扣执行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笔者认为,在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工作中,重点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推进民主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前提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途径。在四项监督制度中明确规定,地方常委会每年全委会报告工作时,要专题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对民主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要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新选拔作用干部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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