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局长本人任现职以来述职报告
述职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2002年12月调任市卫生局局长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以及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帮助下,本人能够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不断加强业务学习,尽快进入角色,围绕和服务全市经济建设中心,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务实求实,迎难而上,扎实工作,保证和促进了莱阳卫生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这次述职的要求,主要汇报以下五个方面情况,请予以审议。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宪法和法律法规及依法行政情况
三年来,能够自觉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握好卫生工作的发展方向,依法推进卫生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一)重视政治业务学习。首先,抓好自身学习。能够挤时间学政治、学业务。在今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坚持带头学、带头写。通过学习,对新的历史条件下“怎样保持党的先进性”等基本问题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对我市赶超发展的战略和卫生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有了更为明确的把握,进一步增强了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其次,抓好机关学习。深入推进争创学习型机关活动,在制定学习计划、认真组织备课的基础上,组织局机关工作人员每两周进行一次政治和业务集中学习,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明显提高。三是,抓好基层学习。组织各基层单位通过定期召开例会、开展集中学习活动等方式,狠抓思想政治教育和医德医风教育,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进一步提升整体服务水平。
(二)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卫生部门承担着7部法律、30多部法规和400多个部门规章的行政执法职能。工作中,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卫生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提高卫生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程度。一是,坚持学法普法。组织开展了“四五”普法教育,举办了《行政许可法》培训班,主持编印2000本《常用卫生法规汇编》下发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同时,利用法制宣传日和各种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市电视台《与法同行》和《教育卫生在线》栏目中开展了卫生法律知识宣传、讲座,组织开展了《食品卫生法》电视知识竞赛,卫生法律法规的社会知晓率明显提高。二是,严格执法护法。按照市政府统一安排,在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卫生服务窗口,实行卫生许可审批“一条龙”服务,极大地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同时,积极协税护税,及时将有关卫生许可审批情况反馈到税务部门。按照省卫生厅和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本着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制定了《监测检验工作收费标准》,进一步规范了卫生执法收费。在此基础上,把卫生执法的重点转到市场监管上,加大监督执法力度,有力地规范了市场秩序。三年来,在食品市场监管方面,共出动卫生执法人员1.6万人次,查处较大规模的违法案件60多起,捣毁非法生产加工窝点10个;在医疗市场监管方面,共出动执法人员4200多人次,依法查处和取缔各种名目的非法行医246起。三是,超前主动服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卫生监督执法与服务全市经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入160多万元,建立了“莱阳市卫生检验监测中心”,卫生检验监测水平全面提高,为企业产品进军国际市场提供了可靠的卫生质量保证;投入10万元,购置专用查体车,成立由6人组成的查体队伍,开展了“进园区、进企业”上门查体服务,保证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同时,多次去烟赴省,帮助鲁花、中鑫东泰等企业办理卫生许可手续,保证企业顺利投产。
二、关于贯彻执行市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及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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