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高手,超级方便的公文写作神器! 立即了解


养老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发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

养老教育学院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对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因不坚持标准、不按规定程序、把关不严或弄虚作假导致新发展党员作用发挥不够好、社会反映比较差的基层党组织及有关人员,实行责任追究制

二、基层党支部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支部书记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取消发展对象资格、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1、违反《党章》规定,降低党员标准的;2、不经民主推荐或不经支委会(党员大会)研究就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3、未能定期对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进行考察的;4、未能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政审或政审走过场给发展工作带来被动的;5、不经过发展公示的;6、不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研究接收预备党员或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的;7、填写发展党员材料弄虚作假的;8、入伍、入学、外出务工以及支部撤并前,突击吸收发展党员的;9、在上级党组织了解情况时,知情不报,故意隐瞒事实真相,导致考察失实,造成不良影响的;10、违反党员发展工作其他程序并造成较大影响的

三、基层党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党委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的责任:


(未完,全文共2111字,当前显示573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


温馨提示

此文章为6点公文网原创,稍加修改便可使用。只有正式会员才能完整阅读,请理解!

会员不仅可以阅读完整文章,而且可以下载WORD版文件

已经注册:立即登录>>

尚未注册:立即注册>>

6点公文网 ,让我们一起6点下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