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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发展作为药品监管的第一要务不断开拓药监工作的新境界

我国药品监督管理进入了新世纪、新阶段,药监面临着新的任务、要经受新的考验。如何开拓新境界,开创新局面,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需要我们从理论上加以认识,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把发展作为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强调发展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立足中国现实,顺应时代潮流,不断开拓促进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发展的新途径。十六大的这个要求,为我们做好新世纪新阶段的药监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供了强大的动力。发展是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药监部门是党和政府领导下的行政执法部门,我们一切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抓住依法监督、保证药品质量、满足药品需求、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这个中心,把“第一要务”落实到发展先进的医药生产力、弘扬祖国优秀传统医药文化、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合法权益,推动社会的文明进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来。把握住了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住了人民群众对药品监管的愿望,把握住了药品监管的本质,就能使“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药监工作中不断得以落实,使造福于民的要求不断得以实现,从而也使药监部门不断有所作为。

一、正确贯彻药监工作方针,本质上要求讲发展,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

1.突出发展是药监工作方针与时俱进的体现

能不能正确贯彻“以监督为中心,监、帮、促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关系到药监工作能否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这一方针有着丰富的内涵和重大的意义,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药监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是我们必须长期坚持并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其内涵的的指导方针。这一方针的鲜明特征就是体现了时代性,把握了规律性,把“监、帮、促”置于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局之中,是药监工作方针与时俱进的体现。

“监督”是中心,是我们的本职,是法律赋予的职责。正确使用监督权,可以促进发展。监督的结果,是通过运用审批推动发展;通过规范秩序促进发展;通过打假治劣、扶正祛邪,维护发展。“帮助”是监督职能的延伸,是国家经济建设中心任务的现实需要。“帮助”的概念比较抽象,容量产生歧义,在实际工作中具体表现为不敢帮、不愿帮、不能帮、不会帮。所谓“不敢帮”,是因为思想还不够解放,把监督与帮助对立起来,不敢越雷池半步;所谓“不愿帮”,是因为境界还不够高,把自己当成发展的局外人,认为发展与已无关;所谓“不能帮”,是因为还在讲条件,过多地是在考虑部门和个人的利益;所谓“不会帮”,是因为自身工作水平还不够高,隔靴搔痒,理不清帮的思路,拿不出帮的措施。因此,关键是要解决好“应不应该帮”和“帮什么、怎么帮”的问题。“促进”是药品监管的目的,是检验药品监督管理成效的重要标准。发展是药监工作的题中之意,我们讲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即医药经济的发展,要落实到药品质量和科技含量的提高上,贯穿于监管水平和效率的提升中。

“监、帮、促”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三者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既监督、帮助可以成为目的,促进也可以变成手段,监督中也包含了促进,帮助和促进中也体现了监督。正确贯彻“监、帮、促”方针,核心是要处理好监督与帮助的关系,即执法监督与发展医药经济的关系。要处理好这一关系,就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树立大局观念。当前,全党全国的中心任务是经济建设,是全面建设小康,这是最大的大局,我们的各项工作都必须服从和服务于这个大局,我们制定政策和措施都必须以此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没有医药经济的发展就没有药监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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