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职能转变的思考:加强法治政府建设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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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所谓政府职能,是指政府为实现国家利益和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而负有的职责和所发挥的功能。经过多年的改革,从总体上看,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特别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体制发生了显著变化,政府管理职能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直接从事和干预具体生产经营活动的现象大大削弱,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和综合协调的职能明显增强;单一追求高增长目标的现象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工作重心逐渐集中到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上来;以人为本的社会服务和管理职能不断丰富,政府的政策方针更多注重人的自由的全面发展。
然而,转变政府职能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我们还应该清醒地看到,目前的政府职能还不同程度存在着部门管理体制不够配套、依法行政意识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等问题,其主要表现有:一是干预经营,集权审批,市场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以充分发挥。二是体制不顺,因权设事,“三乱”现象还不能得到全面禁止。三是执法不严,侍权干预,行政执法制度的机制还不够健全规范。这些现象不同程度导致了严重的社会信任危机,影响了社会投资和消费的积极性,最终结果是阻碍了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针对上述问题,在市场经济的框架体系内,政府只有从直接微观管理转向间接宏观调控,从重审批重管理转到重执法服务上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率,经济发展环境才能真正实现长治久安。优化发展环境、建设法治政府,主导权在政府,主动权在政府,关键环节在政府职能的转变,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强化制度建设,实现三个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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