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检察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工作总结
县
近年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县文明委的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争创全国和省、市文明单位为目标,以文明创建工作为载体,围绕找准立足点、抓好着力点、巩固制高点、打造闪光点,坚持一手抓文明创建,一手抓检察业务建设,两项工作互为促进,全体干警勤奋工作,锐意进取,深入扎实做好文明创建工作,切实把创先争优落到实处,各项工作和文明创建硕果累累,多次被授予省市“先进检察院”、合肥市“文明单位”、合肥市“卫生先进单位”等称号,同时荣获安徽省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201*年我院又被授予安徽省“卫生先进单位”、安徽省检察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根据合文明委[201*]47号《关于做好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创建活动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有力,创建工作扎实
我院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实践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工作方针,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民主,勇于开拓,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切实把创建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对文明创建领导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制定文明创建年度工作计划,层层签订责任书,院和各部门认真落实了文明创建具体措施。我院根据《关于执行〈**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关于执行〈**县检察院进一步加强宣传、信息、调研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积极开展“先进集体、办案能手、工作能手”以及“优秀宣传、信息、调研成果、法律文书”等评选活动。我院全体干警积极参与文明县城创建活动,组织检校共建、结对共建等活动,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活动、交通文明志愿服务活动、无偿献血、义务植树、送温暖等社会公益事业,形成了同心协力争创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
二、思想教育深入,道德风尚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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