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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念教育作法:突出检察特点 注重教育效果

为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6月14日至7月5日,省院组成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宣讲团,历时20多天,分别在省院机关、16个分市院和部分基层院开展了巡回宣讲活动,近5千名检察干警直接听取宣讲,产生了良好的教育效果。

一、领导有力,组织周密,是宣讲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保证

通过对检察干警进行直观、生动地专题宣讲,引导和教育广大干警牢记宗旨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理论修养,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中国特色检察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是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宣讲活动的主要目的。省检察院党组对宣讲活动高度重视,不论是宣讲团的组成和宣讲内容的确定,还是宣讲活动的组织实施,都做到了精心谋划,周密安排,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了宣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精挑严选,确定宣讲组成人员。为使宣讲团组成人员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通过他们的宣讲,起到激励、引导和教育的作用,5月初,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树恒同志要求教育活动办公室,要按照上西游记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和认真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拟参加宣讲团的人选,并以此全面启动宣讲活动。5月19日,省委政法委举办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专题研讨班刚刚结束,省院党组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检察机关开展专题研讨和宣讲活动的有关事宜,王国栋副检察长代表省院党组对开展好巡回宣讲活动做出具体部署。会后,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李树恒同志立刻带领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落实宣讲团组成人员,最后,精心挑选了7名同志组成了宣讲团。他们中,既有受到国家和高检院表彰的重大典型,如曾荣获全国先进工作者、第六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等多项重大荣誉称号的密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侦查监督科副科长魏艳玲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的获得者海伦市检察院监所科驻所检察室主任吴国友同志、同江市检察院侦查监督科科长王秀娟同志;也有荣获全省政法战线“公正执法标兵”、哈尔滨市“十佳公仆”和“劳动模范”称号的哈尔滨市南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卢亨喆同志,在执法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伊春市院控告申诉科科长孙晓光同志、同江市院民行科科长滕岩松同志,还有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理解较深的理论骨干。从人员构成看,既有来自部分基层院、战斗在检察工作第一线的同志,也有来自省院、市院机关的职能部门同志,可以说,他们本身的工作岗位、工作实践和工作业绩,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具体体现。

(二)集中培训,确定宣讲主题和内容。为确保宣讲的质量和效果,5月25日,省院召开会议,明确了每名宣讲人员的宣讲主题和主要内容。6月1日,省院又召开宣讲材料定稿会,宣讲团成员试讲后,李树恒主任和省院教育活动办公室的同志予以点评,对宣讲材料一一审核把关,提出了具体修改和完善意见。6月6日至10日,在省检察院举办的全省检察机关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专题研讨班上,宣讲团为参训学员做了专题宣讲,大家反响强烈,效果良好。在此基础上,宣讲团认真听取和征求意见,又对宣讲内容进行新的充实和调整后,开始到分市院开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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