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党员创先争优思想汇报:人在异地,不辱党员使命
尊敬的xx镇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我是原xx机关的党员干部,合并到xx镇机关后,只在xx住了两年多,从二00四年我即离开了原单位,先后在海口市、抚顺市及北京等地居住,一直跟随子女生活。期间人虽然迁移了,但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除了交纳党费外,很少与组织上沟通过情况,更没有主动地向组织汇报过在外地的思想情况,严格地讲,很不符合一名共产党员的作为,是缺乏组织观念,党性不强的表现,应向组织上检讨,今后通过自省改进。
我是一九七八年加入的党组织,二00二年办理的工作退休。在工作岗位三十多年来(指入党后),在党的培养教育下,比较注意政治和业务的再学习,比较注重思想和世界观的改造。在工作岗位上能较好地发挥党员干部应有的作用。但是退休之后,由于放松了对自己的严格要求,曾一度产生了饱食终日,无所用心的懒惰情绪,将自己等同于落后群众,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与一名先进的离退休人员比起差距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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