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劳动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局党组对本局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局长***对领导班子及其6位成员和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分别由***局长负责规划财务科、劳动工资科、社保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其科以上干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局长负责就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其科以上干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局长负责办公室、职业技能开发科、教研室(鉴定中心)、技工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其科以上干部的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副局长负责养老保险科、劳动监察科、劳动监察支队的党风廉政建设,并对其科以上干部的廉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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