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和2019年工作思路
2019以来,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大力指导下,以安全生产“双百”行动为重要抓手,以大力开展隐患突出行业专项整治为重点,以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改革创新安全监管方式方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扎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着力提升依法治安能力和安全保障水平,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龙游县打造“区域明珠型城市”提供了强有力的安全保障。2019年1月被国家安监总局评为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单位。
今年1-9月份,我县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4起,死亡10人,同比分别下降50%,44.4%,占市下达安全生产事故考核指标的43.4%。其中“十二类”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11起,死亡7人,同比分别下降50%,50%,占市下达安全生产事故考核指标的36.8%;工矿商贸领域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下降50%,25%,占市下达安全生产事故考核指标的75%;消防领域:全县发生火灾70起,无人员伤亡,直接财产损失245.9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火灾起数上升14.8%,死亡人数下降100%,财产损失上升5%。全县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水上交通、渔业船舶等行业领域未发生事故。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和责任体系。一是强化安全生产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在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的基础上,由常务副县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各副县长担任分管行业领域的专业安委会主任,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落深、落细。年初,刘书记专题调研安全生产工作,并深入危化企业督查隐患整改情况。张县长2次召开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县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各专业安委会主任在重大政治活动、重大节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有力推动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格局。通过召开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报告会,邀请省安监局原副巡视员、人事培训处处长徐翼麟专题解读《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全县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做到知责、明责,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抓好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把好安全生产关口。二是抓好安全生产领域改革,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地。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县安委会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从总体要求、责任体系、治理体系、预防控制体系、基础保障体系等五大方面25小项,拟稿我县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为实现《龙游县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目标打基础、作保障。三是密织安全生产责任网。定期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专委会季度例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加强配合,齐抓共管,共同消除安全生产“盲区”。开展乡镇(街道)“1+x”专业安委会责任体系建设,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应用综合督查、专项检查和暗查暗访等手段,确保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将安全生产考核纳入县政府综合考核办法,实行警示约谈、“一票否决”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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