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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探索企业民主管理新思路

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职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的活动。企业民主管理,是在企业贯彻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有力措施。习近平总书记曾提出“把一切力量都凝聚起来,把一切积极因素都调动起来”的要求,把工会的民主管理作为重点,以问题为导向,以企业中心工作为焦点,以职工诉求为热点,着力加强对工会工作全局性、关键性和基础性工作的研究,顺应新时代要求,不断开创企业工会工作的新局面。

一、民主管理的现状

1921年,中国共产党诞生之日起,就以各种形式积极创建工会组织,领导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人民群众为争取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而斗争。1992年新《工会法》应运而生,进一步在法律和政策上明确了企业民主管理及其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这一时期,不但是我国企业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制度建设蓬勃发展时期,也是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走向规范和充分发挥作用的时期。

分公司多年来结合实际,就民主管理工作确定了厂务公开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载体,以公开专栏为主要形式,以职工代表座谈会、职工代表检查工作、征集合理化建议等多种形式为补充来形式来丰富民主管理工作内容,拓展民主管理工作渠道。

北京市总工会十四大提出今后五年发展要求。健全源头参与、集体协商、民主管理、法律监督与援助、劳动保护等工作机制,构建五位一体的维权体系。尤其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民主管理工作的广泛深入落实。通过一系列工作,将民主管理贯穿工会全局工作之中,真正起到桥梁纽带作用。

二、企业民主管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

新时代新变化新使命,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遇见的问题、采取的方式等都存在新要求。当前企业民主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创新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方法缺少思路;工会领导干部专业素质不适应于新形式的需要。具本表现有以下三点:

1.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民主管理工作创新新方法新内容上需要充实。虽然1988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2009年08月进行了一次修正,对国有控股企业和其它改制企业如何实施职代会制度,但没有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企业职代会制度也只是套用,无法细化法律条例。现有的《公司法》、《工会法》等尽管对民主管理制度都有相关法律条文,但大都规定的相当原则、笼统,缺乏具体操作规定,种种导致职工民主管理制度难以转化为实际操作,缺乏相应的法律规定。

2.企业民主管理工作的创新方法和内容上缺少新思路。如厂务公开制度方面,随着新形新的要求,厂务公开的形式较为陈旧,执行公开制度规范性,严素性、及时性还不够。结合新形式要充实厂务公开内容,需要将职工所想所盼,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公开公示。拓宽民主管理工作渠道方面,运用现代化媒体手段还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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