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老旧柴油货车和燃气车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部门《关于印发<青海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青生发〔2019〕113号)要求,为加强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推进《海北州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2020年)》确定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顺利实现,结合海晏县实际,制定本更新目标和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要求和省委“一优两高”战略部署,深入贯彻州委第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和“五个海北”建设要求,坚持统筹“油、路、车”治理,以州县政府所在地城镇为重点(其中:西海镇为国控重点区域),以货物运输结构调整为导向,以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达标保障为支撑,以柴油车(机)达标排放为主线,综合运用法律、科技、经济、行政手段,制定老旧柴油车和燃气车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加强监管执法等措施,促进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料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依法实施强制报废。降低柴油货车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全县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二)淘汰更新目标及任务
淘汰更新目标。采取资金补助、限制通行、严格排放监测等疏堵相结合的措施,大力推进老旧营运车辆淘汰更新,有效减少营运车辆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到2020年底,大力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所有重型集装箱牵引车和危货运输柴油车辆,以及行驶证注册登记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其他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1年1月1日(含)以后的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鼓励提前淘汰注册登记日期为2012年12月31日(含)以前的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营运燃气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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