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民政局:
《2019年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实施方案》已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月*日
2019年脱贫攻坚民政兜底保障排查实施方案
2019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为认真贯彻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决策部署,根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在“一转三推进”中开展“行业政策大排查惠农政策大落实”工作方案》(*脱贫组〔2019〕2号)、《关于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办〔2018〕1号)、《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县和深度贫困村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脱贫组〔2017〕14号)和《**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19年**民政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民〔2019〕4号)的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排查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共**市委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意见》。2019年,主要围绕**、**两个拟脱贫摘帽县和全市拟脱贫贫困人口,开展民政兜底保障排查活动。通过排查,数据比对,及时将符合低保、特困供养、孤儿保障、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高龄补贴、经济困难的失能老人补贴等条件的困难群众纳入到相应兜底保障范围,把各项涉及民政兜底政策落到实处,确保应保尽保,精准保障。
二、排查范围
(一)2019年全市拟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二)**、**县拟脱贫的贫困村。
(三)已脱贫贫困村中再次返贫的贫困户。
三、排查内容
1.全面排查低保、特困人员的审核审批、动态管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公开公示、经济状况核查、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等制度的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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