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教育系统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整改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主题教育专项整治具体安排,根据县纪委、监委《关于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教育实际,为扎实推进我县教育系统“对群众关心的利益问题漠然处之,空头承诺,推诿扯皮,以及办事不公、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孩子辍学问题
负责股室:基础教育股
配合单位:扶贫办、计财股、办公室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二)坚决纠正截留克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补助问题;减轻中小学及教师承担的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不合理工作负担。
负责股室:计财股督导室
配合单位:扶贫办、计财股、办公室、督导室、各乡镇(街道)中心校、局直各学校
二、方法步骤
(一)全面排查、周密部署
1.各单位要立足实际,深入调研、通过座谈走访,围绕上述“二个方面的突出问题”,重点推动解决中央、省、市、县已有政策规定,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巡视巡察、督导检查考核中已发现,但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结合自身实际,需要补短板、强弱项、填空白的问题,进一步全面排查梳理、认真自查自纠、深入查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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