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总工会开展.doc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
县总工会开展“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开展“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泾法宣办办201*10号)精神,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在机关开展“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主题实践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法律学习和主题实践活动,提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法制观念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决策、依法服务、依法管理的水平和能力。
二、活动对象总工会全体工作人员。
三、活动时间
集中学习时间:201*年6月15日至7月30日实践活动时间:201*年7月30日至12月31日四、活动内容
1、通读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安徽省实施办法》、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安徽省全民健身条例》、《安徽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2、精读“两本书”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公务员学法用法读本》。
3、实践活动
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各类纪念日、宣传日、节点等,通过媒体宣传、举办广场法律咨询、深入乡村(社区)开展法律法规宣讲等活动,向社会大力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
四、活动安排
和步骤
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体会交流、组织督促等方式,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具体安排见附表)。
1、集中学习。延长每周一上午早会时间,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参加集中学法活动。
2、自学。各参学对象要严肃对待对学习实践,认真做好学习笔记。
3、学习体会交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体会交流。
4、组织督促。单位领导每半月检查或抽查一次参学对象的读书笔记。
5、向县依法治县领导组办公室至少报送一篇心得体会。5、年终考评:,把参学对象的学习、实践情况与机关工作人员评先评优活动结合起来,表彰学习实践活动优秀的部室和个人。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抓好我会开展的“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主题实践活动各项具体工作,成立“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主题实践活动领导组。
组长:吕青年顾问:秦秀伦副组长:汪忠赵云霞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工作。
六、几点要求
(未完,全文共2935字,当前显示951字)
(请认真阅读下面的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