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与探索
[找文章到☆一站在手,写作无忧。]为进一步加强财政监督,减少资金周转环节,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杜绝不合理支出,防范财政资金流失,人民银
行吕梁市中心支行按照财政部及人总行关于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的一系列文件精神,于2004年起,以孝义市为试点,与当地财政部门紧密合作,推行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资金缴拨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主要形式的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从一年来的实践看,成效显著。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吕梁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实践
第一,财政部门在人民银行开设国库存款账户,取消预算单位在金融机构开设的各类结算账户,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也不在代理银行开设零余额账户,预算内资金的集中支付业务全部由人民银行国库部门办理,即预算单位的预算内收支全部由财政部门通过人民银行的国库存款账户直接到商品劳务供应商。
第二,对于支付业务,首先由预算单位持经市财政支付中心核算柜组审核通过后的支付票据,填制并向其支付柜组报送直接支付申请书,经支付柜组复核后签发直接支付凭证,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将支付凭证及汇总清单送人行国库部门,同时通过人民银行与财政部门建立的联网专线向人行发送支付信息,人行接柜人员将接收的支付信息与直接支付凭证逐一核对,并对凭证的有关内容、要素审核无误后,由清算人员从国库账户中将款项直接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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