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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的思考

xx年以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案件167件167人,受党纪政纪处分的村委会和村民小组干部138人。如何强化对农村基层组织和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监督,已成为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深入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迫切需要解决的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监督意识不强

一方面是作为监督主体的镇(街道)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现象,认为党(工)委信任的、党员选举出来的一般都不需要怎么样去监督,对监督的内涵和意义缺乏全面和客观的认识,思想和行为上只停留在对有问题者的监督;另一方面是作为被监督者的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上级党委监督是“不胜任”,群众监督是“找茬”,思想上消极抵触。

(二)上级党委监督力度不够

镇、街道办事处党(工)委对其所属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普遍存在“三多、三少”的问题。其一,监督工作多,监督思想少。注重招商引资、经济发展、计划生育等工作任务完成得如何,而对其所思所想不甚了解,特别对一些深层次的思想问题掌握不够。其二,以领导身份监督多,以组织名义监督少。监督往往依靠领导个人感情和威望,谈话时很少说明是代表组织,对存在的问题,也很少以组织的名义去提醒教育。有的同志反映,从当领导到下台,组织只找他谈过两次话,一次是任职,一次是免职。其三,集中教育多,经常性监督少。即使发现了问题,即便纪检监察部门着手调查,也总是千方百计“捂盖子”,生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党委监督力度不够造成的直接和间接后果是,监督被软化,被弹性化。在一些行政村,往往出现项目引进了,工程上去了,而干部却下去了;群众一上访,村干部的乌纱帽就难保。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因受贿罪被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马惠明在事发后道出了自己的心理话:“如果当时监督及时,对我敲敲警钟,也许我会悬崖勒马,不至于落到今天这一步。”这话多少有点为自己所犯罪行开脱之嫌,但也算得上是迟到的醒悟,值得各级领导干部深思。

(三)党内监督不力

党组织内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被说成不团结,“一把手”批评班子成员怕影响情绪,班子成员批评“一把手”怕被说成有野心,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怕伤和气,自身有问题批评别人怕引火烧身,结果造成好人主义盛行。个别村长期没有召开党员大会,即使是召开了党员大会或民主生活会,党内生活会也是缺乏原则性,对相互之间存在的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知不对,少说为佳。

(四)群众监督渠道不畅

首先是情况不明,不易监督,有的村村务大多由党支部、村委会直接研究拍扳决定,普通群众难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这种暗箱操作的做法在很多村是普遍存在的,有的村还是比较严重的。许多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的,村“两委”、甚至有的村民小组长往往采取先斩后奏的做法,即先定扳后走形式召开村民大会,这是当前群众上访的一个重要原因。其次是大部分村村务公开流于形式,公开表面的东西多,实质性的东西少,群众最关注的财务收支问题不详细、不具体,监督无从入手。再次是有的村民主理财制度不规范,村民理财小组的职责是负责参与村财务计划的制定,检查村财务计划的执行,审查财务收支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每季度末对村一个季度以来的收支进行理财,填制财务收支理财表,由民主理财小组长对村级收支票据签字后到镇农业服务中心(或结算中心)报结,可在实际操作中民主理财小组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能,因此也就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

二、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监督的对策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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